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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婚姻里的这些事儿

普亚律师事务所 Tony Wang

封面澳洲婚姻.png


作者:王人杰


前一段新闻爆出有无良父亲为了讨好新欢,亲手杀死自己和前妻的骨肉,还有之前的杭州保姆纵火案的惊人内幕反转,笔者看了也是深恶痛绝,相信这种丧尽天良的行径和恶人定会受到法律和道德的严惩。在看了这些新闻之余,也不免联想到了爱情和婚姻这两个话题,深感首先眼睛真得擦亮,千万别找上了上述这种恶人。当然了,生活当中,上述这种惨绝人寰的行为毕竟是少数,大多数人的爱情和婚姻当中,磕磕碰碰难免,很多还是是幸福和幸运的,即使有些爱情或者婚姻到期了,也能够好聚好散,即便没有能够好聚好散的,大不了也是对薄公堂,争一份自己应得的合法权益,也不至于触碰法律和道德的底线。

借此机会,笔者想和大伙儿聊聊澳洲的相关家庭/婚姻法的一些规定,当然澳洲家庭/婚姻法涉及的方方面面很多,不可能在一篇文章里一股脑儿全说给大伙儿听,如果能给予大伙儿一些启发的话固然最好,不然的话笔者也就姑妄言之,小伙伴们姑妄听之就好了。


澳洲财产协议


首先澳洲法律在涉及到离婚,双方在分配财产的时候,有两个基本概念可能和国内的婚姻法不大一样。第一,就是澳洲会按照对于家庭贡献的大小来分配,所谓家庭贡献,不仅仅局限于经济贡献,还有非经济型贡献,比如照顾家里一家老小啦,家务活儿全包之类的等等都可以算作是家庭贡献。因此,这种分配方式,也对于那些全职太太或者全职丈夫相对比较公平,摒弃了或者说比较有效的杜绝了“有钱就是爷”的一种欠公平的家庭相处和生活模式。笔者也非常认同这种方式,就好比在一场持久战当中,前线的战士固然重要,但是如果没有医疗,食物等后勤的保障,也早晚白瞎。 

第二,澳洲法庭在判决离婚财产分配案件的时候,只会考量上述“家庭贡献”,不会判决婚姻当中的“对错”。举个例子,如果潘金莲去澳洲法庭要求离婚,因为她在照顾好武大郎生活起居的同时还积极主动地替武大郎分担其烧饼摊的一系列准备工作。在其自由活动时间,经不住窜动,和西门庆好上了。但是只要她没有合谋和西门庆要去谋杀武大郎,在这种情况下,她如果提出离婚,法官很可能会判她获得烧饼摊的一半股份,甚至更多,还可能包括他们家庭的一些其他财产。因为她对家庭的非经济型贡献非常大。这就是所谓的“不问对错”,因为毕竟诸如爱情过期了,一支红杏出墙来等都还是属于道德范畴,只要没有触碰比如重婚啦,家庭暴力等违法行为,澳洲法庭一般都不会管这些,也不会把这些“对错”事项作为其判决的考量因素。

因此,给自己一个相对可预知的提前保障是非常必要的,这就是澳洲财产协议的好处了。因为不管是任劳任怨的家庭主要经济来源武大郎,还是勤勤恳恳照顾家庭的红杏潘金莲,在一段婚姻当中,一旦对方有任何突破道德底线的行为而导致婚姻破裂的时候,最终财产分配的结果可能是没有过错方所想象不到的,甚至觉得是有失公允的。 

财产协议简单来说就是双方约定好,对于双方财产的分配达成一致的协定。而且只要双方愿意,随时都可以由澳洲律师来草拟并提供法律建议,也就是说可以是婚前,婚中和婚后的。这在西方国家已经相当普遍。当然有些小伙伴可能会觉得两个人在感情好的时候,提出要做财产协议,可能会有点别扭,或者对方可能不太能够接受。但是,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而且感情好的时候,对方都不愿意做,那等到感情破裂了,龙争虎斗的时候再要求对方来签协议,难度往往会更大。再者,如果双方都是真心实意的,那财产协议更是一种向对方坦诚以待的表现,感情一直很好的话,那最多也就用不上这个协议。万一处于什么原因,和平分手,那也是双方友好协商清清楚楚地好聚好散,有利无害。


澳洲离婚


另外一个想和大伙儿聊的,是关于澳洲离婚申请的事情,之前就有不止一位好朋友来问过我这个事儿。有一些朋友在澳洲注册了结婚,最终因为种种原因吧,想要离婚,可却暂时没法满足澳洲的离婚条件。因此,也无法开展另一段新的婚姻,因为会面临重婚的法律风险,目前澳洲和我国都是有重婚罪的。再加上还有“事实婚姻”的概念,所以即使没有和新的另一半正式注册结婚,依然可能会面临重婚的风险。

澳洲的离婚申请不像国内,去民政局盖个章,扯个证就完事儿了。早些年,还需要什么单位证明啊,介绍信,街道证明啥的,现在只要身份证,户口簿啥的,就可以去民政局领证。手续是简单了不少,也体现了恋爱自由,婚姻自由的主张,当然也确实增加了冲动型结婚或离婚的代价。这个事儿都是主观的事儿,总是有利有弊,清官难断家务事,也确实没法断言对错。


澳洲离婚申请的前提条件就要复杂多了,比如首先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申请人或者其配偶必须视澳洲为家而且意向长期生活居住在澳洲;或者

• 双方其中一人必须是澳洲公民;或者

• 双方其中一人在递交离婚申请前的12个月内长期生活居住在澳洲


换句话说,即使双方其中有一人有澳洲身份(比如澳洲永居),但是不是澳洲公民,而且目前都是长期在国内生活的情况,那么在现阶段就无法申请离婚。

即使满足了上述条件之一,澳洲还要求在离婚申请前,双方必须已经分居超过12个月以上(或者能够向法庭证明即使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但是是处于分居的状态)。如果是不满2年的婚姻,还会被要求接受相关咨询和调解等。所以,大家如果想要在澳洲注册结婚一定要考虑清楚,否则如果是一时冲动,再想要申请离婚可就不像国内这么容易和快速了。当然,澳洲也是考虑到婚姻不易,也非儿戏,大家对于离婚都需要一段时间的谨慎考虑再做出决定,还是那句话,有利有弊。总之,遵循各个国家不同的法律,遵纪守法是第一,因此,在做任何重大决定之前,提前咨询我们普亚的专业律师团队是必不可少的。这样可以提前规划,提前准备,少走不少弯路,也避免事后处于尴尬的境地再去亡羊补牢。


总结:


爱情和婚姻都是大多数人一生必然会经历的事情,虽然这些事儿基本都是每个人主观的感悟和体会。但是,知晓其相关的法律底线和规定,未雨绸缪,非常重要。我们普亚律所对于澳洲家庭/婚姻法的经验非常丰富,随时欢迎各位有需要的小伙伴们前来咨询。

最后提一下,最近国内暴雨,洪水,台风,很多地方不太平。笔者在此祝愿祖国人民一切安好,风雨疫情都尽快烟消云散。也祝我国体育健儿在奥运会上勇夺多金。



以上文章仅供参考,仅代表笔者个人意见,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详情请咨询普亚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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