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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火热的短视频适不适合法律业务或法律科普

普亚王人杰律师

在我们普亚律所,有一个很好的优良传统,就是定期会让我们律所的各位律师大能们写一写针对某个法律规定,法律领域或者时事趣闻的分享或解析。这期就由作者和大家分享分享,作者自己对于近两年来很火爆的短视频的一些感悟和原因。当然,这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和私家感受,列位肯定会有不同的更精妙的见解,因此作者就姑妄言之,大伙儿也就姑妄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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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短视频非常火。各种平台,各路‘神仙’,总之能说话的,会武功的,不讲武德的,也有这不需要说话的,叽哩哐啷的,都在短视频上热闹着呢。当然,网络大神之日渐剧增,火了好多一批短视频UP主,都远远超过小康了。这也从侧面说明了我们如今的生活普遍有钱又有闲了,遂又悲喜交加,紧迫感油然而生。


可又想了一想,律师适合做短视频吗?回忆自己种种和客户,对手,合作方、其他第三方等等打交道时候的情景,总感觉自己有个“毛病”,就是在处于律师这个职业状态下常见的一种毛病 – ‘话多’。这个‘话多’并不是指我们通常说的话痨,或者北方有时候也叫‘碎嘴子’,而是生怕沟通对象没有听明白的,一种想要把一件事情正面,反面,左面,右面,方方面面全都讲明白了的特殊心情。同样也是一种,作者在职业状态下,生怕听者误解了,或者断章取义了的,想要全面剖析的一种美好愿望。同时也会对人家出去打着‘律师说的’名义,堂而皇之的去处理,或者传话给另外一个沟通对象等可能性战战兢兢。所以,大多数沟通的时候,在时间允许的前提下,能讲的全面细致一点儿,就尽量全面细致一点儿,生怕听者一知半解继而又无意间误导了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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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主题,为什么作者认为律师不适合短视频?简而言之,因为短,就几分钟,甚至一分钟的时间,作者或许连对案例的背景介绍都还不够呢,更别说要在这短短的时间内讲清楚一个法律概念,甚至分析或者分享一个案件。而且一般大多数法律概念或者法律案件,都会有诸多的前提条件,和构成环境。给大伙儿举个例子,比如疫情期间澳大利亚相关政府机构最新出台的买地建房的政府补贴,简单来说就是政府会给予符合条件的购房者$25,000澳币的补贴。列位注意了,这里有两个侧重点,也是通常区分法律从业者和非法律从业者的聚焦点。一个是‘$25,000澳币的补贴’,这个往往是非法律业务群体比较关注的,比如客户本身或者中介公司,因为这个是最终实实在在可以给到购房者的,也就是所谓的最终结果或目的。而另外一个呢是‘符合条件的’,这个是我们专业法律从业者更加关注的地方,因为补贴的金额是死的,但是你符不符合条件才是最关键的。那这里就涉及到签约的时间,合同类型,合同价格,购房者身份,购房者收入,是否自住等等众多因素。而且每个州有的时候还会对于每个政策有自己的一些补充说明或者扩展条件,比如维多利亚州因为之前疫情封锁的原因,就人性化地将上述补贴政策里面的一项要求,即开工时间延长了三个月。当然,具体该项政策是如何规定的,列位可以具体咨询我们律所工作人员,这里就不展开细说了。


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单要说清楚一项法律法规,政策或者案件等,一般不太可能在短短的几分钟里面完成。再加上大多数专业律师都有的职业病的关系,很容易就在叙述的过程当中加入一些惯用词,比如‘这种情况很有可能...’,‘一般而言,这种情况就得...’或者‘你这种情况,可能不太会...’。列位,您可以品品,因为专业律师的严谨度,在说话的时候,大多数不会说的太满,因此都会加上类似‘可能’‘大多数情况’‘一般而言’等表示程度的词语,这些也是为了杜绝任何绝对性的陈述,严格而言“明天太阳一定会升起”同样是一种错误且严格意义带有误导的陈述。这也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又增加了叙事,分析或者沟通所需要花费的时间。因此,总的来说,短视频确实不适合律师。


曾经也有朋友给作者推荐过抖音上面的一个国内律师做的短视频系列,作者看了一眼,总觉得打扮的光鲜亮丽的这位律师,说的东西有点形式大于内容,宣传大于法律本身。毕竟要讲清楚一个法律概念或案件,短视频的时间真心不够。这可能也正应了作者上面和大伙儿聊的,律师的核心业务和普法或许并太适合短视频平台,但相对地做做宣传,吸引流量却还是是可以的。在此,又不得不提到另一种“职业病”,即声明;通常在此类广告性质的文章或短视频中律师们一般会预先声明内容并不涉及法律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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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介于目前网络科技和渠道的迅猛发展,律师也应当与时俱进。因此我们律所之前也有在不同平台上面被邀请做过相关法律普及的直播,或者一些时间长一些的“中长视频”,以此来对广大小伙伴们提供比较完整的普法交流。借此机会,也和大伙儿聊聊作者个人对目前这种直播的感受。总体来说,这种形式是好的,是科技发展带动大家日常需求的一种良好方式。毕竟坐在家里电脑前或者手机前就可以接收一些新的资讯或信息,在当下疫情期间,也是特别好的一种方式。不过,话又说回来,因为现在这种直播门槛儿太低了,因此你说要看些搞笑的,放松的图一个乐倒是没问题。但是如果要找一些专业领域的,专业知识的传播,可能就要擦亮眼睛,不得盲目听从。因为现在这些个鱼龙混杂的直播界里面,充斥着不少砖家。但是你要问他获得过啥行业认证或者资质吧,有些就说不出来了,可能就是在这行做的比较久了。作者以前有个大学校友,因为天分不佳,后天又不勤奋,导致大学里面重读了好几年,最终有幸勉强毕业,他也算是这个学校的‘资深’学员了吧。由此可见,在某一行待的久了,并不一定能够说明做的就专业了,最多能说明这人挺能熬的,挺能忍的,至于做的好不好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所以,作者个人如果要看相关专业知识的直播的话,首先会看一下直播人的资质或者抬头介绍,类似‘行业专家’‘大咖’之类的虚词儿,作者一般都会先屏蔽掉,着重看看此人有没有一些‘过硬’的资质,比如,国际认证CPA,CFA,澳洲律师,中国驻美国大使等等。当然也不是说,那些没有该类‘过硬’资质的人就讲的不好,说不定人家确实是在某一行积累了相当多的经验,只是在该行业没有类似第三方机构或者国际公认的机构可以做相关评定而已。因此,作者在此也并非一概而论,相反只是个人的喜好和习惯而已。


在了解了上述直播人的基本背景后,才能够判断他要讲的内容客不客观,有没有看或者听的价值。比如,一个卖水果的要讲一期现阶段中国出口红木家具的状况。这个听着就有点玄。专人做专事,一些非法律行业,或没有律师执照的人讲着一些诱人的法律新规或案件分析,大多数时候当娱乐听听就好,具体的案件还是建议来咨询我们律所的专业工作人员。毕竟,就澳洲法律体系而言,对于律师的严格要求包含了在给出法律建议前的所需满足的各种责任(包括利益冲突的检查,对案件的了解以及客观分析等)。同样这也是对客户的一种保障,澳洲的持牌律师均需要有着执业过失保险,这也提供了寻求法律建议的客户们更多一层的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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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在这个信息高速发展的时代,直播等一系列网络渠道已经变成了很多人必不可少的生活的一部分。您去看这些直播或者视频,图个乐也好,学习也罢,都是您自由的选择。但是如果您要看那些专业领域或者涉及到专业知识的直播或者视频,还是提醒大伙儿,要擦亮自己的眼睛,不要偏听偏信,尽量看或者听一些有‘过硬’资质的行业内部人员的信息,相对更加准确或者可靠。同样的,在实际案件处理上还是寻求专业的人士和团队,而非依照各种渠道的道听途说;轻则于事无补,重则将问题更加严重化或复杂化。澳大利亚普亚律师事务所已经尝试在做并且此后也会做一些相对长的视频,通过诸如B站,腾讯视频,YouTube等网络视频平台播出,甚至直播来和大伙儿多交流,至少把一些准确的法律资讯带给大家,那我们也就心满意足了。


以上文章仅供参考,仅代表笔者个人意见,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详情请咨询我们的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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