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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家庭法:分居离婚之后的子女抚养问题

王斐律师、张一可律师

前言

 

在澳洲的家庭法体系下,离婚,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是三件事,可以分开进行。在婚姻双方决定分居之后,妥善安排子女抚养是每一个父母都重视的问题,同时也是澳洲家庭法所要求的父母双方的法定义务。

 

对于子女抚养,澳洲家庭法The Family Law Act 1975鼓励父母双方,以满足孩子的最大利益为前提,协商做出有关子女抚养时间分配,子女抚养费以及子女重大事项决策的妥善安排。

 

数据显示,大部分的分居离婚父母双方最终会在子女抚养问题上达成一致协议,只有很少一部分父母(少于5%)需要法庭的介入来解决子女抚养问题。

 

安排子女抚养的三种方式

 

分居的父母双方在安排子女抚养问题时,一般来说可以选择以下三种方式:

·         抚养计划 (Parenting Plan)

·         抚养同意令 (Consent Order)

·         法庭抚养令 (Parenting Order)

 

1Parenting Plan 抚养计划

 

如果双方能够对于子女安排达成协议,双方可以在律师协助下制定一个抚养计划(Parenting plan)。

 

抚养计划是列明父母双方协商一致下有关子女安排的书面文件。抚养计划可以规范有关子女安排的各个方面,一般包括:

-          孩子要和谁一起生活

-          孩子的抚养责任安排

-          孩子在什么时间和父或母单独相处

-          孩子在什么时间和他人相处,包括祖父母(注意:祖父母没有法定权利)

-          孩子如何同父母交流(如电话、邮件以及书信)

-          对于特别的日子,如生日、公众假日、以及学校假日,应当如何安排

-          父母如果分配抚养责任和在对于孩子重大决定问题上的协调(孩子的教育问题、医疗决定、宗教决定,甚至姓名更改等等)

-          孩子的抚养费安排

-          旅行计划(尤其是海外旅行计划),身份证件(尤其是护照)的保管

-          通过什么程序来修改抚养计划,处理抚养计划中的争议

-          任何其他有关孩子的抚养,福利以及发展的问题

 

抚养计划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并且署上日期。

 

当然,抚养计划必须要是在任何一方不受威胁,胁迫或者强迫的情况下完成的。

 

抚养计划是没有自动法律强制效力的,这是与法庭出具的抚养同意令(Consent Order)以及法庭抚养令(Parenting Order)最大的不同。

 

但是,如果签订抚养计划的一方没有履行抚养计划,或者双方将来在法院进行家庭法诉讼时,法院在裁定法庭抚养令的时候,抚养计划中的条款将会被考虑在内。同时,法院也会考虑双方对于抚养计划的遵守和执行程度,在法庭抚养令中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体现。

 

抚养计划相比较于抚养同意令以及法庭抚养令来说,有较大的灵活性。分居的父母双方可以在签署一个抚养计划之后,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更改或者签署一个新的抚养计划。

 

普亚律师事务所建议分居或者离婚父母决定就孩子抚养起草抚养计划时最好通过律师予以协助起草。有经验的律师在起草该计划时对于抚养计划中应当包含的抚养安排项目,以及相应的修改程序和争议解决途径,会有更好的理解并给与建议,可以帮助抚养计划更加完善全面。同时,法律语言的准确使用,计划条款的专业编写能够最大程度上地反映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避免歧义。最后,如果在将来双方因为子女抚养问题而产生纠纷,由律师起草的抚养计划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该计划被挑战效力的可能性,同时会增加法院处理孩子抚养纠纷考虑该抚养计划的可能性。

 

2Consent Order抚养同意令

 

分居的父母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也可以以抚养同意令(Consent Order)的方式将合意确定下来。双方将需要各自聘请律师,参与抚养同意令的起草和协商,并在各自咨询独立法律意见上,在双方就抚养的内容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由律师形成正式格式化法律文件,双方签署后,向法院提交。抚养同意令取得法院核准后,法院会盖章形成一个正式的法院命令,对于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抚养同意令能够涵盖的内容和抚养计划大体一致,但是有关于抚养费用的问题,将被排除在外。

 

抚养同意令是有法律强制力的,是澳洲家庭法院出具的正式法律命令,可以视为一种法院判决。这意味着如果父母中的一方没有履行抚养同意令,另外一方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并且违反抚养同意令的一方可能会面临法院处罚。一般来说,如果一方担心另一方将来会违反协议或者不履行子女抚养义务的情况下,抚养同意令是比抚养计划更为合适的方式。

 

另外,如果分居的父母双方在安排子女抚养的同时,就财产分割也达成了一致意见,那么双方可以选择起草一份同意令文件(其中包括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并提交给法院。法院将一并审核,给予核准。

 

3Parenting Order法庭抚养令

 

如果双方无法对于子女抚养安排达成一致协议,最终只能向法庭提起诉讼,申请法庭抚养令(Parenting Order)。法庭抚养令可以包含子女抚养问题的各个方面。法院将决定什么样的安排最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

 

法庭抚养令需要进行家庭法院的诉讼程序,父母双方需要参加诉讼庭审。而且一般来说,在开始家庭法诉讼程序之前,争议双方必须通过家庭争议解决机构尝试解决矛盾(Family Dispute Resolution),然后才可以在家庭法院中开始诉讼,申请法庭抚养令。家庭争议解决机构会给当事人出具一个证书,名为“Section 60I证书”,以证明争议双方已经尝试庭外的争议解决方式(注:如果有家庭暴力或者儿童暴力的特殊情况,该要求不适用)

 

子女抚养的主要法律问题

 

(1)   抚养权问题

 

当分居父母双方无法对于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时,法庭判決子女的抚养权时,是以孩子的福祉及利益(Welfare and Best Interest of the Child)作为根本出发点。考虑的因素包括:

-          孩子的年龄和需要;

-          过去的抚养安排;

-          孩子父母的经济能力;

-          孩子父母抚养及照顾孩子的能力;

-          孩子父母的行为以及可信度;和

-          孩子自身的意愿等

 

需要强调的是,澳洲家庭法在处理子女问题时的根本准则是孩子的福祉和利益。孩子并不是父母任何一方的“商品”,孩子的抚养权也不是双方谈判的筹码。为数不少的父母在离婚的过程中,将孩子的抚养权作为“惩罚”对方的“手段,这个出发点并不是为了”孩子最大的利益“考虑,将不被澳洲的家庭法所支持。

 

(2)   照看时间

 

澳洲家庭法认为,父母具有同等的共同责任和权利照看子女,如果未有充足证据证明父母一方不适合履行孩子的抚养义务,孩子和双亲同时保持接触才符合孩子的最大利益。

 

所以当父母双方就孩子的照看时间分配产生异议时,法院通常不会支持无理由的排除对方照看孩子的诉求。

 

但是这并不代表父母双方一定要照看孩子同等的时间。一般来说,需要考虑一下的几个因素:

-          子女的安全

-          子女的需要

-          照顾的质量

-          安定的环境

-          实际存在的问题,如上学和参加其它活动的途中所需时间等等

 

当父母能够就照看时间分配协商一致时,父母可以私下达成抚养计划或者在抚养同意令中做出规定,并且最终由法院审核同意。同样的,如果双方无法就照看时间达成一致,法院在法庭抚养令中会根据孩子的最大利益来做出合理的安排。

 

(3)   子女抚养费

 

澳洲家庭法规定,父母有义务在子女未满18岁之前承担经济抚养责任。子女抚养费的评估(Administrative Assessment),计算和支付管理由澳洲人力资源保障局(Department of Human Services)负责管理。抚养费的计算会参考个人的报税收入,和孩子居住的时间等权重,依照儿童抚养评估法(Child Support Assessment Act 1989)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在子女抚养费评估报告完成后,父母需要按照其规定的金额支付。如果任何一方的个人状况发生改变,可以提出重新评估抚养费金额。

 

如果父母双方对于孩子的抚养费用能够达成一致的意见,双方也可以选择签署一份子女抚养费协议(Child Support Agreement)。

 

和夫妻之间的财产分割协议一样,子女抚养费协议也需要双方获取各自独立的法律意见,并由律师见证签字。相比较于又人力资源保障局进行评估计算,双方私下签署的子女抚养费协议较为灵活。只要双方同意,子女抚养费协议可以规定,高于或者低于政府抚养费计算结构的抚养费金额,同时也可以约定一次性的付款方式,甚至房产或者资产过户。

 

由于抚养同意令中一般不包括子女抚养费的内容,因此,在抚养同意令以外,单独签署一份子女抚养费也是比较常见的选择。

 

(4)   重大事项

 

有关孩子的重大事项包括:孩子的国籍、居住地、就读的学校、接受何种医疗治疗甚至宗教信仰等等。同样的,在双方沟通达不成共识的情况下,可以把任何重大事项的争议提交到法院,由法官根据孩子的最大利益原则和可操作可实现原则来综合判定。

 

 

每一个家庭的情况都是独一无二的,采用什么样的形式来安排子女抚养问题,对于子女抚养进行什么样的安排都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总结来说,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都是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并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以及条件作出妥善安排。

 

总结

 

离婚是人生中第二痛苦的事项(第一是亲人去世),尤其涉及到孩子抚养权争议时。普亚律师事务所在接触到的家庭法案件中,一旦涉及到孩子抚养权纠纷,案件可能很容易情绪化并且引发深入争议。由此,普亚律师事务所建议在离婚纠纷中要尽早获取专业律师的法律建议,从而能尽可能保护自身权益同时避免不必要的纷争。

 

如果阁下有此类咨询,请尽早联系普亚律师事务所。

 

 

以上仅为法律简介,仅供参考,不构成独立的法律意见,详情请咨询我们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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