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威尔士州商业租赁中的零售店铺转让
租赁转让是承租人在租约结束前,将其在店铺中的全部权益转让给另一方(受让人),并且承租人无意在租约中之前回收其权益。我们的客户通常在以下两种情况中将租约转让(让与):
1. 客户在出售其生意时,买家愿意接受现有租约,而不要求与房东另外签订新租约。
2. 客户在租约结束前,希望提前退出租约,并且已经找到拟受让人(新租户)。
在寻找经营场所时,企业主必须了解零售租赁(retail lease)和其他商业租赁(commercial lease)之间的差异。零售租赁用于允许在物业中进行租约中规定的零售活动,其他商业租赁用于没有零售活动的场所,例如办公室、仓库或工厂。 两种租约中包含的不同条款可能会影响您开展业务的方式,关键在于它们背后的监管框架。新南威尔士州的零售租赁受1994年零售租赁法(Retail Leases Act 1994)及其后续修改法案(例如2017年7月1日开始实行的Retail Leases Amendment (Review) Bill 2016)的约束,而其他商业租赁中缔约方之间可以更自由地进行谈判。 例如:考虑到运行小型生意的承租人和大型零售店铺(如购物中心)的房东之间的不平等的议价能力,“零售租赁法”通过对房东规定更多的义务(包括披露信息等义务)来保护零售租赁的承租人。承租人在与房东谈判时,包括在租赁转让的谈判中,应当利用这些规定来最大化自己的权益。而房东也应注意自己的相关义务,合规合理地处理承租人的要求。 |
若您计划转让店铺的租约,相关的步骤包括但不限定于:
1. 审查现有租约,以确定是否可以转让租赁。最常见的限制条款为,转让需要取得房东同意和批准并且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能无法转让。
租约是房东与承租人之间的关于店铺的租赁协议,租约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虽然租约允许租赁转让,但往往会就租赁转让进行相关约定,例如房东在审查拟受让人时将要考虑的因素、租赁转让过程中承租人的权益保护(如:新的保证金安排等事宜)。 我们常常遇到客户已经找到了拟受让人,但按照租约拟受让人的业务情况不符合要求;或者客户希望在租赁转让过程中尽快取回保证金,但现有租约对此约定更有利于房东。因而,我们建议客户在签订租约时,仔细审查租约并寻求专业意见,以充分了解及最大程度规避租约对未来经营或商业计划的不利影响。 |
2. 准备与店铺信息相关的披露文件(disclosure statement),该文件需要最晚在转让前七天内向房东和拟受让人分别提供。
3. 书面向房东请求转让租约,取得房东的批准。 房东通常要求提供关于拟受让人经营的相关信息,往往包括但不限定于其经营范围及业务情况。
房东在收到转让租约的申请后,需在28天内给出同意或拒绝的答复。若在28天内房东没有给出任何答复,而您的转让满足一定条件,则将被视为同意转让租约。因此房东何时“收到”申请来计算这28天,以及您的转让是否满足这些条件非常关键。 在这28天内,房东根据“零售租赁法”第39条有权拒绝转让租约,常见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1. 拟受让人计划改变目前店铺的零售活动; 2. 拟受让人的财务状况和零售经营技能逊于承租人; 3. 承租人未遵循取得转让同意的相关法定程序。 这些依据在实际操作上并不如字面看起来简单。例如,第二个依据要求对拟受让人的财务状况和零售经营技能进行检测,并与承租人的水平进行比较。在McEvoy Food Company Pty Limited v Miziner and Finch [2016] NSWCATCD 99 (29 December 2016) 一案中,若拟受让人通过了这两项检测,则房东不能依据该条法规拒绝转让租约。 该案的复杂性在于,承租人的财务状况和零售经营技能随着时间发生了变化。在进入租约时,承租人的财务状况和零售经营技能较高,但在承租人申请转让时,承租人原有的3名董事/股东中已有2名已离开公司,并导致承租人此时的财务状况和零售经营技能变差。若该法条的检测的是承租人签订租约时的水平与拟受让人的水平比较,则拟受让人水平较低,房东可以拒绝转让。若该法条检测的是承租人要求转让租约时的水平与拟受让人的水平比较,则拟受让人水平较高,房东不能拒绝转让。判决指出该法条的检测应被理解为后者,因而判定房东无权依据该条法规拒绝转让。
|
4. 三方签订租赁转让同意契约书(deed of consent to assignment),该契约包括以下条款:
a. 房东确认其同意承租人转让租约。
b. 承租人同意在特定日期将其租赁的全部权益转让给受让人。
c. 受让人同意承担租约的权利和义务,如同其为自受让之日起的原始承租人,这将持续到租约结束(以及任何期权或续约期限结束)。
租约转让同意书约定了房东、承租人、受让人三方在租赁转让相关事宜。 对于一些较为复杂的租赁转让,如涉及生意买卖的情况,我们通常建议客户另行就承租人和受让人在租赁转让中的权利义务进行书面约定,以最大程度地避免租赁转让的拖延、租金或保证金的损失等等情况。 |
租赁转让的具体步骤、相关文件、注意事项未能在此完全列举,并且未必能适用于特定的非常规的情况,读者需进行具体咨询。
以上仅为法律简介,仅供参考,不构成独立的法律意见,详情请咨询我们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
打人可以私下和解吗?—从209万说起
209万的耳光随着信息时代的进步,大众们越来越能足不出户通过手机屏幕即能吃到各式各样的瓜。虽然笔者属于几乎不接触各类社交媒体的异类,也鲜少会去关注各种瓜,但奈何有些瓜还是会不经意地砸来。比如新年里,突然看到一堆人蹲点跪求被打耳光的梗,只因最近有消息称某知名校长在上海,因以为有路人在偷拍自己,在一番言语冲
HOME ALONE 小鬼当家 - 在澳洲父母能把孩子独自留在家里吗?
王斐律师我们经常听说不能把未成年孩子、儿童独自放在家里或者其他地方,而父母不在身边看管,即儿童必须需要父母随时的监管。那么相关的法律到底是如何规定的呢?最近在美国的一个的案件引起了相关的关注。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2022年12月23日,33岁的Veronica Tejera 和她37岁的丈夫(美国ABC新闻监制)Dan Tereja在纽约把
里滕豪斯案:一个被政治扩大关注的普通刑案
系统种族歧视?以后可以随意杀示威游行者?里滕豪斯案一个被政治扩大关注的普通刑案普亚律师事务所:Andrew Zhu前言上一次笔者在简单地解析了关于澳洲的受害者赔偿法,本欲在这次做一个相对应的案件分析——其为澳洲相对知名的Sarah Jane Parkinson案件。但鉴于近期最“火热”的案件,美国的凯尔·里滕豪斯(Kyle Rittenhou
新移民福利等待期的变更
新移民福利等待期的变更大部分拿到永居签证的新移民都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才能开始享受澳洲的某些福利与津贴。这一段等待的时间为Newly Arrived Resident’s Waiting Period (NARWP)。目前关于NARWP的情况如下(2019年1月1日以后获得永居签证的新移民)等待期福利与津贴类别4年· Austudy助学
澳大利亚刑事案件中律师的作用
作者:Adrian Fung最近我们成功让一位被控告普通袭击罪(家庭暴力相关)的客户获得了第10节无罪释放(section 10 order),客户不但避免了罚款,也没有留下任何犯罪记录(criminal record)。如果在生活中遇上民事纠纷甚至民事诉讼,绝大部分的人都会立马委托律师代理案件。但如果碰上的是简单刑事指控,比如家庭暴力
简述同居伴侣关系在澳大利亚家庭法中的司法认可及管辖
不结婚也能快乐生活简述同居伴侣关系在澳大利亚家庭法中的司法认可及管辖De facto relationship and Family Law in Australia在澳大利亚,不是所有的伴侣都会去婚姻登记处申请登记结婚。很多人选择一直保持着同居伴侣的关系,甚至儿孙满堂、直到终老都没有领取那一张神圣的、象征着永结连理的结婚证。那么问题来了:如
婚姻财产保卫战与家庭信托
前言小明听闻同事为了避免妻子分走财产办理了家庭信托,也将其名下一套房产进行家庭信托,受托人是小明,信托的受益人是小明的父母。当小明与妻子离婚时,言之凿凿的宣称妻子无权分走自己的房产,那么事实真的是这样吗?妻子在咨询律师后告知小明,家庭信托并不是绝对的“保险柜”,信托持有的财产也不是必然不可分割的,小
在澳华人如何防止被骗:从两个案例讨论法律咨询的重要性
轻信他人可能会招致重大损失,在本所近期案件中再次印证。错误有时甚至会相互叠加,最后影响超乎预期。在做重要决定前考虑和研究采用什么程序和策略,并寻求有执照或受许可的专业人士,尤其是律师的建议和协助非常重要。如果在采取行动之前没有完成尽职调查或了解适当的程序流程,可能会产生不必要的法律和财务风险。
关于破产托管-- -- 从金唐说起
谈起悉尼这些年来最具标志性的中餐酒家,金唐海鲜酒家(Golden Century)认第二,怕是也没有别家敢认第一。曾几何时,金唐是华人的高端聚会场所,高朋满座,谈笑鸿儒,很多人都以能在金唐聚餐为豪。但是,这家唐人街老牌中餐厅近期宣布进入托管程序,一时之间勾起大家的集体记忆和唏嘘。今天我们想从此说开,给大家分享一下
澳大利亚家庭法院和联邦巡回法院合并
今天,2021年9月1日,澳大利亚家庭法院(Family Court of Australia)将与联邦巡回法院(Federal Circuit Court of Australia)合并成立澳大利亚联邦巡回法院和家庭法院(Federal Circuit and Family Court of Australia,简称FCFCA)。本文旨在为大家介绍一下此次法院结构变革以及其可能带来的影响。法院结构变革上图
法规更新: 维多利亚州新一轮商业租赁减免计划
法规更新-维多利亚州新一轮商业租赁减免计划Commercial Tenancy Relief Scheme ACT 2021 & Commercial Tenancy Relief Scheme Regulations 2021为应对新冠病毒对商业租客以及业主的持续影响,继去年颁布的第一轮减免计划结束之后,维州政府又在近期颁布通过了新的一轮减免计划。法规细则于2021年8月2
澳洲疫情期间法律文件签字认证新规
过去数周澳大利亚的新冠疫情并没有舒缓,新州、维州和首都领地都纷纷进入了封城状态,而新州的病例更是居高不下,解封之日似乎遥遥无期。在严格的封锁措施下,这些地区的民众大多只能出于四大理由离家:1.必要工作2.医疗保健(包括接种疫苗)3.&n
扫描二维码分享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