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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临时签证新政策

母签证一直是华人移民社区的一个痛点,“工”孝两全是所有华人新移民的终极追求,同时父母能帮助照顾孩子也是现

父母签证一直是华人移民社区的一个痛点,孝两全是所有华人新移民的终极追求,同时父母能帮助照顾孩子也是现实需求。但是目前一般父母移民近乎无限期的等待和付费父母移民的高昂费用以及逐渐增加的审批时间是每个希望父母团聚、尽享天伦之乐的在澳华人的巨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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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政府新推出的临时父母签证(编号870签证)也许是一个折中的解决方案。

 

该签证申请分成两部分:担保人申请和签证申请

 




担保人申请(具体适用法案条款为Migration Act 1958中的Subsection 140E (1A)),和Migration Regulation 1994 中的Division 2.13A及其相关条款):

 

开始时间:2019417

 

担保人资格要求:

年龄要求:必须18岁以上

 

身份要求(Reg 2.60V):

1.             澳洲公民或者

2.             常住澳洲(申请前总计至少4年)的澳洲永居或者合格新西兰公民,并且

3.             在担保申请前四年内没有过非法居留或者持有过过桥签证(不包括过桥签证AB或者C

 

收入测试要求:

1.             过去的财政年度有至少或者高于的$83,454.80澳币税前收入

2.             如果无法达到,也可以和a. 担保人配偶 / b 申请人的其他具有澳洲公民、永居或者合格新西兰公民的子女一起满足收入测试要求。

 

如果是第二种情况,一起提供收入满足测试要求,担保人本人必须达到50%上述标准。简单说担保人必须至少拥有$41,727.74澳币的税前收入。

 

无澳洲政府债务:没有澳洲政府政府欠款,或者已经还清或者已经安排了去偿还该债务。

 

品行评估:具有良好品行,能通过澳洲品行测试——需要提供16岁后在任何国家包括澳洲和海外国家待过超过12个月的无罪记录,并且没有之前违反担保义务的情况。

 

担保责任:如果担保人之前有过任何担保,必须遵守了之前担保的所有责任,没有任何违规。并且必须对此次担保承诺遵守担保责任。该责任包括了留记录、通知移民局等责任。

配偶要求:担保人配偶或者之前没有做过父母临时签证的担保人,如果做过必须履行了所有的担保责任

 

被担保人:一次每个申请人每家只能最多担保2个人,可以是申请人的父母两人或者其中一个,或者是配偶父母的一个或者两人,也可以是申请人父母中一个加配偶父母中的一个

 

没有家庭平衡测试,即没有要求在澳洲担保人人数大于在其他国家的兄弟姐妹的要求。

 

申请费:$420澳币

 




签证申请:

 

申请人条件:

1.             申请时间:201971日后

2.             必须是18岁以上

3.             必须是父母担保人的生物父母、领养父母、继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每次总数不能超过2个)

4.             父母担保人担保必须通过

5.             遵循之前的任何签证的条件

6.             满足体检要求

7.             满足品格要求

8.             真实的临时签证要求只是希望暂时在澳洲居住(并不会阻碍申请父母移民永居签证)

9.             购买医疗保险

10.           无澳洲政府债务:没有澳洲政府政府欠款,或者已经还清或者已经安排了去偿还该债务

11.           需要在父母担保批准后6个月内提交申请

12.           可以申请3年(申请费$5,000澳币)或者五年(申请费$10,000澳币)居留

13.           最多可以累积持有此类签证10年,但是新签证获得必须需要申请人在境外居留至少90天以上(但是可以申请特殊许可)

14.           父母申请人无法带其他家庭成员

15.           不可工作

 




解读:

 

情景A


问:

张甲2013年获得学生签证来澳读书,20156月申请485签证,期间持有过桥签证AB2017年刚刚通过独立技术移民获取了永居身份,现在20195月申请作为担保人是否可以满足上述身份要求?

答:

张甲已经在澳洲居住过了4年,目前在申请前已经获得永居,可以满足身份要求。这就意味着并不是要求过去4年内都要持有永居签证的。

情景B


问:

王乙自2010年就一直持有澳洲永居,20167月回国工作至20186月回来,现在20195月申请能否满足身份要求?

答:

不可以,不能满足过去4年在澳洲常住澳洲的要求。

情景C


问:

刘丙一直持有澳洲永居,之前已经在澳洲居住超过7年,2018年曾经出差到中国1个月,2019年年初又去了美国出差2周,2019年复活节去了泰国度假,现在20195月想申请作为担保人是否可以满足上述身份要求?

答:

应当可以,如果该申请人是常住澳洲只是简单出国公务或者度假,仍然视为澳洲为其主要居住地,是可以满足要求。

情景D


问:

郭丁2017-2018年财年税前收入为$45,000澳币,其配偶为$20,000澳币,但是郭丁还有个妹妹在澳洲持有永居,收入为$20,000澳币。郭丁满足身份要求,妹妹刚刚获得澳洲永居身份,但是郭丁的配偶只是持有学生签证。这种情况下,郭丁可以申请担保并且通过收入测试吗?

答:

应当可以,立法中对于配偶提供收入测试中配偶身份没有要求,对于被担保人其他子女提供收入测试要求该子女必须拥有身份。同时该案件中可以三个人税前收入加在一起通过收入测试,并且郭丁本人的收入超过法定一半数额的税前收入,所以应当可以满足收入测试要求。

情景E


问:

赵戊持有澳洲公民,之前一直在中国居住生活,20192月回到澳洲工作,现在20195月想申请作为担保人是否可以满足上述身份要求?

答:

身份上应当没有,但是收入测试一定会有问题,因为在2017-2018财年间赵戊没有澳洲的税前收入,可能无法通过收入测试。



以上仅为法律简介,仅供参考,不构成独立的法律意见,详情请咨询我们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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