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普亚资讯

永久居民获得时间和首次置业优惠

作者:澳大利亚普亚律师事务所 王斐律师--2013年5月24日

永久居民获得时间和首次置业优惠

                                          

作者:澳大利亚普亚律师事务所 王斐律师

2013524

 

经常有客户会在申请永久居民的过程中需要购买澳洲房产以便能够在永久居民签证下来时顺利在澳洲定居。这就涉及一个法律问题,如果该客户需要(当然希望)通过此次购买获得首次置业优惠(FHOG),相关的规定如何?如果在合同签订时间还没有永久居民,但是在交房时间获得的永久居民签证,是否就可以因此获得首次置业优惠?Prudenita Legal就此问题做了比较深入的研究并且和不同州政府的税务机关联系以确定相关信息。从目前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看,每个州就此问题有不同的规定。

 

新南威尔士州中的规定比较严格,除了一般要满足的条件外(比如必须是新房、价钱必须低于650000澳币等等),要求申请人必须在合约签订就是开始进行时就必须满足身份条件。这就是说,在新南威尔士州的购房者,如果在签署合同时间没有澳洲永久居民身份,则不能获得首次置业的优惠。

 

维多利亚州的规定就完全不同,要求申请人必须在交房时间(Settlement)必须获得永久居民身份就可以获得首次置业优惠。这就意味着,如果客户在购买维多利亚州房屋签署合同时还不是永久居民,但是在交房之前获得永居身份,也可以获得首次置业优惠。但是如果在交房前没有获得永居签证,而是在此之后,该客户就不能获得首次置业优惠。

 

昆士兰州的规定最灵活,申请人可以在交房后12个月内获得永居签证就可以满足身份的要求获得首次置业优惠。

 

这样,如果一个客户正在申请永居签证,如果想获得首次置业优惠,除了其他条件外,关于身份获得时间,如果购买新南威尔士州房屋,必须在签约时间获得身份;维多利亚州房屋,必须在交房时间之前;昆士兰州房屋,可以在交房后12个月之内获得身份,那么就可以获得首次置业优惠。

 




免责条款及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个人或者律师行的观点,不是正式的法律建议。任何个人或者机构基于本文做出的决定本人或者本律师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您需要正式的法律建议,请联系普亚律师事务所。

普亚律师事务所享有该文所有版权,未经普亚律师事务上授权,不得转载、引用、摘编或者利用其它方式使用该文。如果经过授权的使用,请注明来源:普亚律师事务所。违反上述声明者,本律师事务所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相关内容

扫描二维码分享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