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无效婚姻

Divorce / Annul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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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和无效婚姻



阁下是否曾结过婚而双方都最终认为互相不是终身伴侣?阁下是否分居达12个月以上?如果双方同意,双方可以提交共同离婚申请。但是,如果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就需要申请离婚令。

有一些离婚案是较为复杂的,例如,双方在分居以后仍然继续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为阁下准备法院所需要的其他文件来满足法院的要求从而得以获批离婚。


为申请离婚,需要证明的有:

- 双方已经结婚

- 双方已经分居12个月以上

- 没有合理的预期判断双方可能会重新共同生活

- 其中一方是澳大利亚居民或者公民,或者将澳大利亚视为永久居住地


离婚判决不解决对子女的安排和财产问题,这些需另案解决。但在离婚申请中,需要证明已经针对子女的福祉生活做出适当的安排。如果阁下正在考虑离婚申请的问题,敬请与我们普亚律师事务所联系。

有时候,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缺失某些关键的要素,一桩婚姻可能被宣告无效。 根据个人的特殊情况,有时宣告婚姻无效可能会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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